可以重复理赔。
因为交通事故和意外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类型,它们的理赔机制也不同。
交通事故保险是指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中发生的损失,而意外险是指其它的人身意外风险,如跌倒、烫伤等。
如果一个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受多种伤害,他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进行多次理赔。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符合人身意外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或死亡”。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是权利侵害的法律关系。对于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商业保险的民法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双方没有根据法律关系只能获得的情况。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三方向签订成人新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询问伤害时,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保险人对第三方没有抽象权。总之,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偿后,也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因此可以兼而有之。
需要
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是需要的,万一伤情事故与协商时有重大差异,后续赔偿金额畸高,再行涉诉引发责任无法认定问题。”_双方在交警那签了和解协议,可以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私下签的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规定,不违法风序良俗,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双方签协议不一定必须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能签署。协议是允许的,但报保险是需要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你能做到让人家出具轿车全责的事故认定结论就行,其他协议内容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