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基本条件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
首先,特岗教师可以通过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素养,进一步成长为教育行业的专业人才,甚至有机会晋升为管理者。
其次,特岗教师可以利用教育资源和人脉关系,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如参加考试或者研究生进修等。
最后,特岗教师还可以利用教育岗位的稳定,积极发展自己的副业或创业方向,实现更广泛的职业发展。当然,这些前途需要考虑特岗教师本身的实际能力和发展方向,才能实现更好的职业发展。
办法(试行)是为了加强对河北省特岗教师的管理,增强特岗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特岗教师在农村学校教书育人的积极作用,推进 农村义务教育 事业的发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于2010年3月9日发布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