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文言文中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表示工具。译为"拿"、"用"、"凭着"。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
表示所处置的对象。译为"把"。
表示时间、处所。译为"于"、"在"、"从"。
表示原因。译为"因为"、"由于"。
此外,"以"还可以用作连词,表示并列、递进、承接、目的、因果、修饰等关系,具体用法根据上下文而定。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诸葛亮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
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着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苏联 奥斯特洛夫斯基
读书何所求?将以通事理。 —— 张维屏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园。——孟子
是左右结构。部首:人,
“以”,普通话读音为yǐ。“以”的基本含义为用,将,如以一当十、以往鉴来;引申含义为依然,顺,如以时启闭、物以类聚。
“以”,象形字,又作目,是耜的初文,表古代农具,后多用作虚词,又通“已”。后逐渐见于金文、楚系简帛、说文、秦系简牍、说文最后演变成楷书体简化版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