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却规定3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综上,一年制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最多应该是2个月。
试用期合法,是合法的用工制度之一。试用期是为了让雇主和雇员在工作前先相互了解,验证是否适合彼此,是一种为雇主和员工降低风险的手段。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规定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会造成员工利益受损。
在试用期间,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而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帮助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要求,并为员工做好入职前和转正后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