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登记备案:新员工入职后,企业需要将其个人信息报备给当地社保机构,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入职时间等。
2. 缴纳社保费:企业需要按照当地规定,根据员工工资基数和缴纳比例,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用。
3. 员工提供必要材料:员工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相关材料,以便社保机构办理建档手续。
4. 办理社保卡:员工需要到指定的社保机构或银行办理社保卡,以便后续社保相关事宜的办理和使用。
5. 建立个人社保账户:经过审核,社保机构会为员工建立个人社保账户,并将相关个人信息录入系统。
6. 监督检查:社保机构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和员工的社保缴纳、个人账户等情况符合规定。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5、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