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客户应根据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3、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进行立案,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一)报案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定损后有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三)修车
1、把车和(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五)递交单证
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三方证明、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六)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1、车主需要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果不便保留的,需要拍照留证。
2、车主需要在48小时之内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保险公司会出派勘查人员到现场勘查,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48小时之后再报案的,车主需要带上相关资料本人到保险公司报案处理。
3、定损完成后,保险公司会向车主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