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路8号位于衡山路乌鲁木齐南路路口,坐落于上海保护规模最大的衡复历史风貌区。道路两旁梧桐摇曳成天际线,欧式风格的人行道隔离栏、仿台格路的红褐色人行道及行道树盖板、沿线花园别墅破墙透绿,美、日、法、德等13国领事馆或领事官邸分布街区。在此漫步,饱览东西汇融的万国建筑群,走进上海百年风情。西侧毗邻上海图书馆,周身围绕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等众多文化艺术场所,丰富的音乐、话剧、艺术资源触手可及。
南向与国际礼拜堂隔街相对,西南侧与美童公学校舍相邻,西北侧探访昔日名人住宅花园秘境。
滞纳金必须交。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起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中心)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未在规定的日期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中心应及时催缴,督促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落实相关的缴费措施。社保中心对当月内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起两个月内移送劳动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机构依法责令单位限期缴纳,在责令期限内单位仍未足额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征收2‰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