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应为非青岛市户籍,但父母一方需在高新区正规就业,并且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需在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截至入学年6个月以上。
3、父母需在高新区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
高新区是指:
胶州湾北部园区(含新产业团地、新材料团地)、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岛科技街,以及市南软件园构成,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
青岛高新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区的承载和引领功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资引智步伐,增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孵化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