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补贴
2 因为1960至1976年出生的人处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空白期”,政府为了保障这些人的社保权益,决定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
3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1960至1976年出生的人可按月领取40元的医疗保险、5元的生育保险及2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同时还可以享受每年一次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这些补贴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这段时间出生的人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政府通常会根据不同的因素制定补贴政策,如年龄、收入、就业状况等,而不是根据出生年份来确定补贴资格。
因此,对于1960至1966出生的人来说,并没有针对他们的特殊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