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的申请并不只限于住院,但通常来说,大病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因大病而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困难家庭和个人。
大病救助的形式包括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等多种方式。其中,住院医疗救助是大病救助的一种形式,但并非唯一形式。
大病救助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等。如果个人患有这些疾病,并且医疗费用较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缴费方式主要有两种:
个人缴费。个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自行缴纳保费。
单位代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代为缴纳员工的保费。
个人缴费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半年缴费。单位代缴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可以根据单位的规定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半年缴费。
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为社会孤老、城乡低保户的,应提供由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发票)原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