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材料包括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其中包括废水、废气、有毒废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石油和塑料等。这些污染材料产生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城市垃圾处理以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对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污染材料的排放会导致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危及人类健康,破坏生态平衡。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材料的进一步释放和扩散。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