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中,举证责任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原告提出了某项证据,被告不认可这份证据,那么被告需要提出反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然而,这只是一般的规则,具体的举证责任可能会因法律领域、案件类型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要求某一方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因此,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环境和案件背景。总之,举证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当事人可以在在线诉讼平台上直接填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等诉讼文书;
已有的诉讼材料,也可以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作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证据,法院可以组织在线质证。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非同步在线交换证据。也就是,在法院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各方分别登录诉讼平台,查看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证据材料,并发表质证意见。一些简易案件,甚至庭审也允许非同步进行,经过各方当事人几番隔空错时交锋后,法院下判。